高空作业车租借合同 承租方:四川天剑机械设备制作股份(以下简称乙方) 出租方: / (以下简称甲方) 甲、乙两边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 的有关法律法规, 依照平等互利的原 则,通过两边洽谈,就乙方向甲方承租设备特签定本合同。 一、租借概略 甲方向乙方供给 12米高空作业车租借服务、合计 1 台。 二、设备运用地址及工程建设项目: 本租借设备仅限于在路灯装置、高杆灯修理、路灯修理等 三、租借设备的所有权和运用权: 1、甲方具有租借设备的所有权。 2、乙方仅在租借期内涵本合同规则的范围内具有该租借设备的运用权。 四、甲方为乙方装备该设备操作手 1 人,由乙方担任食宿,由 乙 方担任 该设备操作手薪酬。 五、租借期限及租金结算方法: 1、自 2011年 3月 15日至 2012年 3月 15日止,租借期满,乙方将设备完 好交给甲方处理离场手续, 若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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